提供生育补贴 建立完善的生育支持体系 教育住房就业保障
来源:网络 热度:129℃ 2024/10/30 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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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多个维度强化生育支持措施,有助于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提升育龄人口生育意愿。
生育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从四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
- 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
- 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将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 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
- 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
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
- 加强住房支持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 强化职工权益保障,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 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 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 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
各地积极响应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国家卫健委指出,23个省份已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余个省份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结语
《若干措施》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和优化。通过加强生育服务支持、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以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若干措施》将有力支撑适度生育水平的实现和人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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