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业发展 券商收益凭证新规出台 实施分级余额管理
来源:网络 热度:151℃ 2024/10/29 12: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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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受益凭证是指证券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从发行规范、销售规范、合规风控、自律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收益凭证的投资者应当是专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上移。
分级余额管理
为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待偿还收益凭证余额上限实施分级管理。即证券公司发行收益凭证实行分级余额管理: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待偿还收益凭证余额应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50%、40%。
合规风控管理
《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将收益凭证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将收益凭证纳入证券公司整体债务融资额度与期限结构进行统一管理。对于浮动收益凭证,内嵌衍生品部分应按照衍生品实质计量风控指标。
实名认购,认购门槛提高
收益凭证实行实名认购、全本金认购。单个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同时,考虑到收益凭证均为非公开发行,将收益凭证投资者限定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针对个人而言,即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同时需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历。此前对于个人投资者门槛没有明确限制,而在此次《管理办法》下,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有明显上移。
保护投资者权益
为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设计、发行浮动收益凭证的,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因挂钩标的相关风险导致的浮动收益部分亏损金额应不超过固定收益金额。
过渡期安排
为稳妥推进存量收益凭证整改,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设置了最长不超过两年的过渡期安排。
业内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整体影响比较小。自2014年推出试点以来,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场存量收益凭证3811亿元,数量达到1.76万只。截至2024年8月底,存量收益凭证中,机构投资者数量为8064户,持仓规模占比为82.51%,主要为商业银行、私募产品等。
另一方面,收益凭证占证券公司负债比例不足5%,目前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比较通畅,融资方式多元,存量收益凭证到期后,证券公司可通过公司债、银行间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等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补充。

意义
广发证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本次《管理办法》对于促进收益凭证产品回归债务融资工具本源具有非常深远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它有助于增强证券公司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进而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更加透明、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将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证券公司而言,收益凭证作为灵活的流动性管理工具,《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的发布为收益凭证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指导依据,不但有助于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使用和相关业务的开展,还将进一步促进其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以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与防范,从而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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